
发布时间:2025-09-02 18:11:20 作者:小编 点击量:
8月15日,江苏省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正式公布。经过前期案例征集、交流研讨、专家初选、现场评审,泰州海事局报送的“泰州‘远大**’轮等船舶向长江排放未经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成功入选典型案例。
本次入选的“泰州‘远大**’轮等船舶向长江排放未经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是泰州海事局在船舶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劳务代偿实现损害追偿“疏而不漏”,设立代偿点实现教育赔偿“双管齐下”,并案处理实现行政管理“降本增效”。泰州海事局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赔偿义务人以参加接收停锚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的劳动方式,代替赔偿金的缴纳。
建立健全船舶生态环境损害劳务代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倡导修复优先理念、形式多样赔偿方式、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具体实践。此次案例的成功入选,不仅是对泰州海事局在船舶污染防治和生态损害赔偿方面工作取得成绩的认可,也为其他类似船舶直排生活污水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类案参考,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泰州海事局将进一步健全船舶生态环境损害劳务代偿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不断创新赔偿方式,主动成为赔偿磋商工作的有力推动者、生态环境修复的不懈奋斗者和筑牢生态屏障的模范践行者,坚决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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